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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99好房] 房市快訊 2015-04-29經濟日報
學者:應放寬非囤房標準
台北市「囤房稅」意外傷及地上權住宅的自住住戶,台北市希望財政部放寬自住認定標準,德明科技大學不動產學系教授花敬群表示,針對此類「合理擁有多戶」、非囤房的持有情形,應予以放寬認定標準,使其適用1.2%自住稅率。
花敬群解釋,財政部當初修訂自家用房屋認定標準時,主要直覺是以「自然人」概念去修訂,但沒有考量到專業法人、經營者的持有型態,例如屬地上權的自用住宅或建商銷案;擁有多宅的情形很多,不一定每種型態都是囤房。他認為,現階段應該再去補強,區分「合理持有多戶」及「囤房」,對前者應允許適用1.2%稅率,對後者才是以最高3.6%稅率課稅;北市行文財部要求放寬地上權自用住宅的自住認定標準,是往對的方向微調,予以支持。
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張金鶚則表示,尊重財政部對自住標準的認定,無特別意見,但希望要從嚴認定,避免再開囤房稅「小門」。張金鶚指出,地上權案住戶只有使用權,訂約時建商卻將稅負轉嫁給住戶,是欺負消費者的做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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